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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查扣钢瓶。 摄影▕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蔡颖辉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蔡颖辉)6月27日上午,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城管执法中队、董家窑派出所与区直相关部门,对董家窑街道金家山社区(青山小区)两处非法储存罐装液化气经营点进行查处。
经查实,两处存储罐装液化气点均未在辖区的燃气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而擅自设立罐装液化气服务点,严重违反《南昌市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
青山小区是人口密集的老旧小区,小区内有数十栋楼房鳞次栉比,两个非法储存点一处在一幢7层楼的居民楼一楼,另一处在紧挨着一幢7层楼的居民楼旁搭建的非混砖结构的小屋内,两处相距约20米。每个非法储存点均存放了几十个燃气钢瓶,并密集地堆放在一起。一辆装载了二十多个燃气钢瓶的小型货车停放在小屋旁边。在查缴途中,还截获一辆装载五十多个燃气钢瓶正在往外运输的小型货车(赣A76660)。执法人员还在现场看到,一处非法储存点内还设有简易厨房,可明火煮饭、炒菜,旁边还存放了面粉、食用油,电线凌乱,一旦发生液化气泄漏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此次查处当场缴获15公斤燃气钢瓶102只,5公斤燃气钢瓶5只。缴获的违规钢瓶已由相关部门运至扬子洲昌龙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证据保存,并现场对涉事违规场所进行查封。后续将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九条第五项及《南昌市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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