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广西柳州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柳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在市场内设置不少于市场营业面积百分之五的经营区域,用于农民临时销售少量自产农产品、农副产品,对在该区域销售的农民,免收市场摊位租赁费。
此前,柳州菜市场要设置免费摊位给农民临时卖农产品的消息一出,便引发网友点赞与热议。新规明日开始施行,免费摊位应如何“领取”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图为柳州市一农贸市场。李娇阳 摄
免费摊位如何“领取”?
据了解,柳州市建成区现有农贸市场共计84个,其中柳南区23个,柳北区22个,鱼峰区15个,城中区6个,柳东新区3个,北部生态新区3个,柳江区12个,其中1000平方米以上市场共计57个。
柳州市现有大部分农贸市场由于在建设时缺乏统一规划,存在功能分区不合理、市场基础设施陈旧落后等问题。因此,柳州市通过制定责任主体明确、操作性强的法规来完善农贸市场的管理。此为新规的“诞生”契机。
图为市民在农贸市场内购买菜品。李娇阳 摄
根据《条例》,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在市场内设置不少于市场营业面积百分之五的经营区域,用于农民临时销售少量自产农产品、农副产品,对在该区域销售的农民,免收市场摊位租赁费。
农民若想使用免费摊位售卖农产品,是否需要预约?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韦华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无需提前预约。农民入场时,向市场管理方提供证明,表明其所销售的产品为其自产农产品、农副产品,并完成个人信息登记,即可进入该区域进行售卖。相关证明可由村委会、村民小组等开具。
同时,韦华广表示,这一区域在市场中的位置相对固定,由于面积有限,免费摊位为“先到先得”。时间安排上,农民在该区域售卖自产的农产品及农副产品,其售卖时间依市场经营时间而定,不单独设限。
图为市民在农贸市场内购买菜品。李娇阳 摄
食品安全如何保障?
农贸市场是服务和保障民众生活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柳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俊表示,在《条例》制定过程中,食品安全问题也是重点考虑的内容。
图为商家在农贸市场内卖水果。李娇阳 摄
根据《条例》,市场开办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临时销售少量自产农产品、农副产品的农民也应当遵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登记进场信息,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共同守护食品安全。
韦华广表示,农贸市场设有快检区,农民进场销售自产农产品及农副产品,需经过快检区,在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场售卖。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是为了能在发生特殊情况时,进行产品溯源。
图为柳州市一农贸市场。李娇阳 摄
事实上,农贸市场为农民提供免费摊位,以销售其自产的农产品、农副产品,这一规定并非《条例》独创。《条例》是根据此前的相关规定,对这部分内容进行保留与延伸。
相比从前,自明日起施行的《条例》,在这一区域的面积占比上,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日春表示,这一规定落实惠农政策,体现法规的民生温度。
i柳州报道 编辑:李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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