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吉林洮南修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罪当事人黄德义处获悉,7月2日,他收到了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其邮寄送达的《受理通知书》,白城市中院就其申诉正式受理审查。
(相关资料图)
6月12日,红星新闻独家发布报道《吉林洮南村民搭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当地村民称过河陷通行之困》,报道了吉林洮南村民黄德义因为修建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罪事件。
被判刑后,黄德义曾向洮南市法院提出申诉,但于今年3月底被驳回。红星新闻报道刊发后,黄德义被告知可向白城市中院提出申诉。此后,黄德义向白城市中院正式递交申诉状。
↑白城市中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7月3日,就受理申诉一事,红星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了白城市中院,白城市中院立案庭表示需联系宣传部门了解相关情况,但记者多次拨打宣传部门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回顾:
村民修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黄德义兄弟五人,祖上都以摆渡为业。上世纪九十年代末,黄德义自出4000元,造了三条铁皮船,连接在一起,和三哥一起摆渡。水少河面窄的时候,就直接横在河里两边搭上木板连接河岸供人车通行,河面宽的时候就通过人力用绳子在两岸拽。
因三条船组成的摆渡船,能摆渡的人和车毕竟有限。2014年,黄德义又焊了十三条铁皮船,搭建了一个固定浮桥。“宽1.5米,长7.5米,把船横着用木板连起来搭成固定的浮桥,水面宽就多用几条,窄就少用几条,随时跟着水面宽窄调整。而且桥也不是一直搭在河面上,汛期水太大了或者冬天上冻了,桥就从水面上撤下来,一年差不多能搭五六个月。”
这座浮桥搭了四年之后,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
2019年2月,他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此后黄德义的三哥以及多名家人亲戚也被采取刑事措施。
2019年7月,洮南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黄德义等多人公诉至洮南市法院。
根据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4年,被告人黄德义伙同其他人在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至白城市洮北区平安镇安全村洮儿河河道私自建船体浮桥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2014年冬,由被告人黄德义出资并组织黄某某等人在该处河道又私自建固定桥(即浮桥)……至2018年10月,被告人黄德义组织(其他被公诉人员)排班并告诉收费标准(小车5元,大车10元),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至该桥被强制拆除,共收取过路费44000多元。
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认定,黄德义及其他人员于2005年至2014年搭建船体浮桥收取过桥费;2014年至2018年搭建固定浮桥。黄德义组织排班并制定收费标准,小车5元大车10元,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过路费总计比检察院指控数额要多出近一万元,为52950元,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分别被判处不等有期徒刑及缓刑。
↑搭建浮桥的铁皮船,如今都已闲置
进展:
申诉后,白城市中院已受理审查
2021年底,黄德义曾向洮南市法院提出申诉。黄德义表示:“我觉得自己很冤枉,自古以来修桥补路都是好事,怎么到我这儿就被判刑了呢?”
对于收费,黄德义解释称:“光焊船体我就花了13万多,还有搭建的费用,不说赚钱,成本总要收回来吧。我从来没有强制要过别人的钱,附近村民从我这儿过,基本是不收钱的,有愿意给的就给,不愿意给的就不给,一般的过路人,也没有说不给钱就不让人过的情况。”
今年3月31日,黄德义的申诉被洮南市法院驳回,驳回理由是,法院认为,其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建桥拦截过往车辆收费,且在受到多次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仍拒不改正,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申诉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驳回。
前不久,黄德义向白城市中院提出了申诉,他在申诉状中表示:申请人收到了行政部门的处罚,但并不代表申请人就构成了犯罪,只是表明申请人违反了行政法律等相关规定,申请人的行为仅应受行政法律的调整,而不是《刑法》的调整;从寻衅滋事构成要件看,申请人在主观上不存在犯罪的故意,申请人是在河流上搭建浮桥,而不是在路上设置障碍(该处原本就没有路)后强行拦截收费,搭建浮桥是为了申请人自己家以及两岸村民在春耕秋收时不至于绕行几十公里,这一点从村民联名为申请人作证的材料上就足以得到认证。
6月26日,白城市中院出具《受理通知书》:你因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不服洮南市法院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已受理审查。特此通知。
7月2日,黄德义收到了这份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受理通知书》。他表示,希望这次能够有一个好的结果。
红星新闻实习记者 祁彪 记者 吴阳
编辑 何先锋 责编 邓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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