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 通讯员 黄淑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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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湘西州保靖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党建引领、标本兼治、治建并举,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律服务便捷利民
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与法律宣传、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等业务一站式服务;积极开展“走基层、惠民生”法律援助工作,开通“绿色通道”,畅通便捷渠道,优先办理法律援助申请,积极主动上门办理,真正实现“家门口”式法律服务。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参与矛盾化解,为村民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优化乡村治理法治化环境。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民刑事案件117件,办理公证110件,为老弱病残、交通不便群众上门服务18次。
行政赋能强基固本
大力推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清理县林业局等10个单位74项事项,委托12个乡镇人民政府执法,配齐执法办公装备,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制度”,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多形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确保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强法治根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高效、便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3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办结5件、正在办理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矛盾化解就地及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健全推行保靖县“四源(警源、诉源、访源、险源)”共治模式;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落实调解工作制度、以奖代补制度,积极推进保靖特色矛盾调处工作,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节点集中排查相结合,强化矛盾纠纷风险排查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风险及时化解。截至目前,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763起,成功化解744起,调解成功率为97.5%,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
精准普法持续有效
以大学生普法志愿者送法下乡、农村赶集日等为契机,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深入开展“普法湘渝边界村村行”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民族团结、乡村振兴。组建女警普法小分队、女民兵普法小分队等,持续开展“一月一个主题一次集中普法”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培养乡村振兴法治人才,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乡村振兴中法治生力军作用,全县1260名“法律明白人”已成为乡村治理的法治和政策宣传员、纠纷调解员、网格便民服务员、乡村治理员、风险排查和化解员。今年以来,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手册14.2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9万余人次,化解各类风险1138件。
示范创建有力有为
扎实开展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指导村委会依法完善基层组织建设,依法制定基层组织工作规章制度、村规民约、道德规范,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托“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建设文明乡镇、和美村居、民生事务等提供法律意见,开展“法治+党建引领”“法治+村民自治”“法治+平安建设”等特色基层治理,突出民主法治主题,实现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互融互促、相辅相成。截至目前,全县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4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4个村、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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